3月12日,由枣阳市人民政府、枣阳市消费者委员会、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举办的枣阳市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“共促消费公平”大会上,金兰集团被评为“2020-2021年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先进单位”。
金兰集团一直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,努力打造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新格局,勇于担当,畅通维权渠道,切实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为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,发挥了积极作用。金兰集团用最优质的服务、最好的产品、最优惠的价格回馈广大消费者,打造放心品牌形象,并推出一系列让消费者满意的创新举措,向消费者传播消费知识,倡导科学消费观念,诚信经营为本,营造健康、安全、放心的消费环境,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和好评。